普通法是基于先例判决的法律体系,而非成文法。它强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遵循先前的判决,以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普通法体系在许多英语系国家盛行,如美国、英国和加拿大。 它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依靠成文法典。 理解普通法需要了解其基于判例的运作机制以及对法律原则的逐步发展。
法律推理像一场永不停歇的“法律探案游戏”——法官们左手攥着历史的卷宗,右手握着现实的放大镜,在逻辑的钢丝上寻找平衡。时而化身“时间旅行者”,在先例的迷宫里翻找线索;时而变成“语言解谜家”,对着宪法文本咬文嚼字,争论建国先贤写下“自由”时是否预见了今天的互联网隐私。这本100多页的小书,由艾森伯格教授全新写就,孙良国教授领衔翻译,洞察你对于法律推理的好奇,却也毫不啰嗦:l 超精简篇幅,100多页的薄...
美国的法律体系发达,法学更是繁复精致,但就是在这样一个成熟体制下,却存在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法律条文:在俄克拉荷马州,吃了他人的汉堡属于犯法;在费城,如果将椒盐卷饼放进包里就是犯法;在亚利桑那州,如果砍掉任何一株仙人掌,将会面临25年的牢狱生活;在佐治亚州,给时装店内的人体模特换衣服必须要将展示灯关闭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就是犯法;在内华达州的尤里卡,有络腮胡的男性亲吻异性是违法的;在阿拉巴马州,周日玩...
有时候,如何落实个体的权利保护,远比一条条将其列举更为重要。在心灵广受震撼的日子过后,我们每个人,不如将目光投向围绕我们身边的一切事物。从个人的思维认知、一直到更宏大的法律建设、政治生活。今天分享的文章里,周大伟老师介绍了最为基础的法律常识,也即“普通法”的溯源与评价。相比成文法,普通法的重大意义在于,公正来自于司法实践中对正义的常识性判断,也更好地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这是世界上的另一套法律体系...
第一章:为什么同是“加拿大”,在魁省、安省、BC省买房却大不相同?很多华人在国内只知道“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国家,但往往没有意识到:加拿大各省在房产交易、法律制度、税费方面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当你翻看朋友圈,会看到有人在蒙特利尔买房时需要法语公证师(notaire),有人在多伦多要付高额外国买家税(NRST),另有人在温哥华还得面对“投机空置税(Spec Tax)”“附加外国人税(20%+)”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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