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你的假设情况中,员工必须接受较低的工资,而不是企业主呢?
在你的例子中,假设两家公司的工作角色是相同的,对吗?那么为什么员工就必须接受比其他公司同行更低的工资呢?
两家公司都可以从同一个地方购买肉饼和奶昔混合料,我们也不会期望规模较小的公司仅仅因为支付不起供应商的价格就可以要求更低的价格。如果那是唯一的供应商,公司可能就只能关门了。为什么只有劳动力成本是可以为了公司的承受能力而降低的呢?
你说小公司和大公司不应该执行相同的政策,我同意。但是我不赞同你对于劳动力成本和最低工资的观点。如果肉饼的"最低价值"是饲养牛只、屠宰、切割肉块和运输的成本,那么为什么劳动力的"最低价值"不应该是足以让员工维持生活,而仅仅是"公司所能承受的"呢?
你说提高最低工资将压垮小企业,这未必是真的。是因为老板的工资远高于员工,不愿意降低自己的工资来承担增加的劳动力成本吗?如果是这样,那太糟糕了,老板要损失一些利润,但员工能吃上饭了。如果是因为老板确实艰难经营,真的无法承担工资上涨,这令人难过,但他们经营业务的权利并不高于员工谋生的权利。
需要有一些措施来抵消大企业对小企业造成的损害,但这不应该以牺牲员工利益为代价。比如可以考虑对垄断企业征收"垄断税",所得税收可直接用于补贴同行业的小企业,以帮助它们维持运营并支付合理工资。这样大公司可以保留市场份额,小公司获得经营支持,双方都能保持开业并支付公平工资。大公司利润会有所下降,但我认为这比要求最底层员工承担代价更为公平,毕竟小公司的困境很可能就是由大公司的垄断造成的。这并非员工的过错。
总之,小企业和大企业不应该被同等对待,但承担代价的不应该是小企业的员工,而应该是大企业的利润空间,因为小企业的困境很可能至少部分源于大企业的垄断。